一、會議由培訓中心黨支部書記或培訓中心主任負責召開,科室人員因分管工作遇特殊事情需要召開會議的,需報請培訓中心支部書記或主任,經同意后可召開會議。
二、召開會議所需要的資料由會議召開者準備,會議召開著需要提前擬定會議議程及會議內容,并指派專人記錄、存檔。
三、每學期第二周召開工作部署會議,最后一周召開工作總結會議。
四、每兩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,會議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,特殊會議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延長時間。
五、每兩周召開一次支部會議,會議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分鐘,特殊會議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延長時間。
六、召開會議時,原則上不容許請假,遇特殊情況經支部書記或主任同意后方可請假。
七、會議召開時,科室工作人員本著服務大局、服務師生、提升業(yè)務能力的原則,誠實發(fā)言,理性交流。做到開誠布公、知無不言。形成合作、協(xié)商、分享、統(tǒng)一的會議思想。
八、對于會議形成的決策,黨員及科室人員要統(tǒng)一認識、統(tǒng)一行動、統(tǒng)一擔當。不得擅自違背會議決策,不得擅自脫離科室而個人行動。